淮南无线电管理处全称为安徽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(以下简称省无委办)淮南管理处,其前身为淮南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。
我国无线电管理机构在一九八五年以前一直设在军队内部,由军队负责全国党政军 民的无线电管理工作。 1984年国务院、中央军委下发国发[1984]58号文件,决定省以下的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由军队移交地方,由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的无线电实施统一管理。 1999年根据国务院和中央编委文件要求,撤销地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,将地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改为派出机构,即安徽省无委办淮南管理处,并上划省 无委办实行省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,以省为主管理。
淮南无线电管理处属于政府行政职能部门,在安徽省无委办和淮南市政府领导下负 责辖区内的无线电管理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规章;二、拟定地方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;三、协调处理本行政 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;四、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(站)建设布局和台址,指配无线电台(站)的频率和呼号,核发电台执照;五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无线电监测。
为了创造和谐的电磁环境,我们将遵循统一领导、统一规划、分工管理、分级负责的原则,努力贯彻科学管理,促进发展的方针,坚持无线电管理为首脑机关服务,为国防建设服务,为经济建设服务。总之是为人民服务。
无线电管理处下设行政综合室、业务一室、业务二室、技术室和无线电监测站,通信地址为:安徽省淮南市人民南路 120号(无线电管理大楼);各部门联系电话为:综合室:2128698 业务一室:2696804 业务二室:2696740 技术室:2696849 无线电监测站:6655777投诉电话:2696804 2601155。
地址:安徽省淮南市
电话:0554-2696804
邮箱:HNWXD@Ahdii.gov.cn